冷库租赁合同

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,人们越发重视合同,随时随地,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,在达成意见一致时,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。知道吗,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,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冷库租赁合同范本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(合同法)的规定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甲方出租冷库给乙方储藏果蔬业务达成以下协议:

二、租金按件计。每件 元(人民币大写: )。租金支付方式:签订合同时,预付租金( ,剩余租金 元,(大写: ),货出完付清。

2、果蔬出库后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变质、腐烂、一概由乙方自己负责,与甲方无任何关系。

3、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,造成冷库库体、保温层,库内设备及设施、住房、仓库等损坏的,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。

4、乙方在工作中,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文明经商,安全生产。

五、甲乙双方在租库经营期间应做好配合工作、协调关系,做到遵纪守法,如因发生人类不可抗拒因素(如:战争、地震、洪灾等),造成库房停用,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。

六、乙方属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甲方不进行无理干涉。乙方的一切债权、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,与甲方无关。

七、冷库不得私自转让,不得租借给他人使用,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,且不退还库房租金或保证金。

1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,双方未按照其权利与义务履行本合同,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,根据双方损失情况进行一定赔偿。

2、本合同约定所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:协商不成的,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九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应由甲、乙双方互相商议、补充或修改。其内容作为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北京市生活消费品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:

乙方租用冷库租金标准为 元/月/间,付款方式为季付,签订本合同同时付 元,二次交费日期为 年 月 日前。

1. 甲方应依法制定有关冷库消防。卫生、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。

3. 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冷库的管理规定,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冷库用途、房屋结构或转租转让给他人。

4. 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交纳租金及电费等费用,逾期未交者,除应及时补交外,每日加收应收费用2%的违约金,逾期5日,甲方有权力采取停止电力供应,强行收回冷库等措施。

3. 冷库交付乙方使用时各种设备设施处于完好运行状态,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或零部件损坏,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。甲方负责提供有偿维修服务。冷库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市场维修部。

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 附加:附件一、二、三、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
甲方有冷库位于xx号,愿意出租。乙方因经营需要,经考察,愿意租赁。就有关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冷库及租用面积:甲方冷库位于xx号,冷库面积约70平方,180立方左右,临街门面约20余平方(包括一小冷库不制冷)全部租赁给乙方使用,乙方经验收无异议。

1、冷库两台制冷氟机甲方委托专业师傅定期负责维修,费用由甲方承担。乙方使用过程中,如出现机械制冷问题,及时向维修师傅反映修理,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
3、如制冷机械严重出现问题,若在冬天,甲方必须在两天之内及时修复。若在夏天,甲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及时修好。若超过修复期限,乙方可以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措施确保产品不受损坏,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,甲方全部承担。

2、乙方在经营期间办理所需证照,依法纳税。因乙方违规涉及到甲方受连带责任,由乙方负责。

3、乙方在租赁期间按照实际电表数缴纳电费给甲方,每度按0.82元计费,乙方每月x日前缴纳上月电费。因乙方自己拖欠电费,出现问题,乙方自负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规定,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
1.本合同为——制冷仓储有限公司(出租方)将本合同持有人交付的货物进行仓储(寄存方为承租方),寄存方支付仓储费,并明确双方在仓储过程中的责任。

2.存款人承诺所存货物为合法货物,且提供的信息真实。存款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,应当及时通知托管人。

3.寄存人存放的货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案件和规定,由政府工商、海关、商检、公安、技术监督、环保、食品卫生等部门处理的,寄存人应负全部责任。给保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承担。

4.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腐物品时,寄存人应当说明物品性质并提供相关资料。存款人违反了这些规定。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,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存款人承担。

5.根据—冷藏货物。—执行《冷藏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与卫生管理规定》中的商品冷藏技术标准。

6.保管人对货物的温度质量和数量负责(冷藏期间正常的干耗除外),对老化、病变、霉变、氧化、虫蛀等温度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。

7.寄存人存放的货物已过保质期,或寄存人存放的货物已超过——对于《冷藏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与卫生管理规定》中货物冷藏技术标准规定的最长储存期限,保管人应在货物到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并进行处理。

如果货主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能处理好货物,或者货主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真实,保管人有权处理寄存人的过期货物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寄存人承担。

8.收费方式:当月冷藏费每月30/31日结算,寄存人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冷藏费支付给保管人,冷藏费在商品售完时结算。

收费期限:寄存人连续三个月未向保管人支付冷藏费,保管人有权处分寄存人存放的物品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

9.双方的货物应在托管人的工厂移交给平台。如果双方对货物数量有任何争议,以收货和交货单为准。

10.因人力以外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经甲、乙双方共同协商,就乙方租用甲方冷库,签订本合同:

一、 甲方将市场冷库编号 ,面积共计: M2租给乙方作冷藏 之用。租赁期限 年。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合同期满,乙方应清除库内所有货物,否则,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。

二、 每月冷库租金为人民币 元(含税),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指定账户(账户详见“附件)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冷库租赁费,从乙方租用甲方冷库第二个月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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